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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瀚审狗的故事

2024-04-17 13:59:44 来源:鑫时文学 点击:9
宁王朱宸濠年轻时是个花花公子,酒足饭饱之后,经常牵着只脖子上拴着块“御赐”两字牌子的丹顶白鹤,满街闲逛。 有一天,白鹤自个儿踱出门来,被一条狗咬死了。朱宸濠暴跳如雷:“我这白鹤是皇上赏的,脖子上挂着‘御赐’金牌,谁家野狗这样无“礼’,竟敢欺君犯上。”当即命令家奴把狗的主人捆绑起来,送交南昌知府治罪,给他的白鹤抵命。 当时的南昌知府名叫祝瀚,对宁王府的胡作非为很是不满。听说宁王府的管家前来转达朱宸濠的“旨意”,要以欺君犯上的罪名,让老百姓为白鹤抵命,感到真是又可气,又可笑。对管家说:“你写个诉状来,本府自当审理。”宁王府管家耐着性子,递上诉状。 祝瀚接过诉状看过,从签筒中拔出令签,着衙役捉拿犯人到案。管家忙说:“不劳贵差,人已抓到堂下。” 祝瀚故作惊讶,说:“这诉状上明明写着肇事凶犯乃是一只狗。本府今日要大堂审狗,你抓人来干什么?” 王府管家气急败坏地说:“那狗不通人言,岂能大堂审问?” 祝瀚笑道:“贵管家不必生气,本府自有主张。我想,只要把贵府诉状放在它面前,它看后低头伏罪,也就可以定案了。” 管家大叫道:“你这昏官!走遍天下可有一条狗是认识字的吗?” 祝瀚神情严肃地说:“既然狗不识字,那金牌上的‘御赐’二字它岂能认得?既然它不认识鹤脖子上的“御赐’金牌。这欺君犯上的罪名又从何说起?狗本不通情理,咬死白鹤乃是禽兽之争,凭什么要处治无辜百姓?” 祝瀚的几句话,把那宁王府管家问得哑口无言。 【祝瀚简介】 祝瀚,明朝山阴(今浙江绍兴)人。字惟容。成化时进士。为人廉洁,有威名。祝瀚于弘治年间,晋升为南昌府知府。任期内,他“戴星视事,廉明有威。” 祝瀚在任内清理田租,抗灾救荒,兴办学校,并约束属官,有“祝青天”的美誉。后因办案忤权贵,为人所中伤,弃职归乡。 每年元宵佳节,南昌城里都要举行灯会,重复着一个灯谜:“三狮只爱钱,一烛照青天。”“狮”与“使”、“烛”与“祝”是谐音。意思是说:南昌城里的布政使、按察使、都指挥使都是贪官,只有太守祝瀚是清官。这个灯谜歌颂的就是祝瀚的德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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